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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教字〔2015〕29号

 


2015年江西服装学院关于选拔优秀专科学生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江西省各高校教务处: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15]17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招收优秀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1、经统招入学的普通高职高专优秀应届毕业生。

2、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没有因考试作弊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二、招生名额:

我校2015年“专升本”招生总名额为 100人,招生专业共有10个(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一)。各高校推荐名额不限。

三、选报专业:

考生需填报二个专业志愿(第二专业为调剂专业),为保证更有利于考生录取后的学习,在填报专业志愿时,考生应选报与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可跨学科报考。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5月8日前由省各兄弟院校教务处向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行政楼一楼)集体报名。

五、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1.每位考生的《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二份(需贴好照片);

2.每位考生的一寸免冠照片1张(必须与《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办准考证用);

3.每位考生交纳三门课程考务费130元(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每位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二面)1份;

5.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1份(必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的名册中考生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必须清晰明了(本校考生不用准备)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学生,我校均不接受报名。报名通知及附件、考试大纲等材料和信息可从我校教务处网页上直接查询或下载,

地址:http://www.fuzhuang.com.cn/

六、报名方式:

1、外校学生由就读院校统一报名。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以学校为单位,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须上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三,请统一用Excel格式),报名汇总电子稿发Email至381084277@qq.com

2、本校考生报考:

(1)报考江西服装学院:

①准备好相关材料(新生录取名册不用准备)到教务处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

②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

(2)报考外校:

①准备好相关材料(新生录取名册不用准备)到教务处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

②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5月5日。

③交纳金额150元:130元考务费+20元邮寄费。

七、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20156月4日至5日到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一楼)领取准考证,同时熟悉考场。6月5日下午230---500英语听力试听,《英语》考试听力测试部分及《英语听力》统一采用调频电台播放,请报考我校考生准备好接收器,播放频率为:FM68或FM73.5

请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考试时间安排:

时间

66

 67

上午(9:00—11:00)

英语

任选课程

下午(2:30—4:30)

必考课程


九、我校2015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办法见附件四。

十、为加强对我校“专升本”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今年“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要求,我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监察处、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2015年我校录取学生编排进入我校2013级各专业班同期学习。学费标准按我校2013级同类学生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本科生同等学习生活待遇,学习期满,通过我校毕业资格审查者,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见附件五)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即注明专升本),毕业后自主择业。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请向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咨询。

十三、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联系人:朱老师、杨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791-85059169   0791—85164589   0791-85164591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向塘经济开发区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收

邮政编码:330201   (仅限EMS或顺丰快递)

公告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fuzhuang.com.cn/

Email: jwc@jift.edu.cn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2015420

 

主题词:普通“专升本”   招生考试     通知                            

抄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校领导                                   

抄送:全省各大专院校   处领导、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江西服装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印发    


附件一:

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表

专业

类别

招生专业

招生

计划

考试科目

参考教材

文史类

理工类

1、国际经济与贸易

5

、英语(全省统考)

、科目一:市场营销学

三、科目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冷柏军,张玮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市场营销

5

、英语(全省统考)

、科目一:市场营销学

三、科目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市场营销学通论(第四版)》

郭国庆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文史类

理工类

艺术类

1、表演

5

、英语(全省统考)

、科目一:市场营销学

三、科目二:服装表演(实践)

《服装表演基础》

朱焕良 主编 

中国纺织出版社;

2、服装与服饰设计

 

20

、英语(全省统考)

、科目一:款式设计

三、科目二:服装品牌设计

《服装款式设计》

燕平,西南师范出版社

《品牌服装运作》

刘晓刚,东华大学出版社

3、服装设计与工程  

25

、英语(全省统考)

、科目一:服装款式图绘制

三、科目二:服装结构设计基础

《服装设计效果图》,

黄春岚,武汉出版社,2010.1;

《服装结构设计女装篇》,

闵悦,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4、纺织工程

 

5

、英语(全省统考)

、科目一:纺织品色彩设计

三、科目二:纺织物图案设计

《纺织品色彩设计》,

荆妙蕾,中国纺织出版社,2014.1

《纺织品图案设计》,

余百家,中国纺织出版社,2009.11

5、广播电视编导

 

5

一、英语(全省统考)

二、科目一:广播电视概论

三、科目二:音视频剪辑及分析

《广播电视概论》

周小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设计,2014.5

考试单位提供音频及视频素材进行后期剪辑,并写出500字左右的剪辑说明。

6、广告学

 

5

、英语(全省统考)

、科目一:设计素描

三、科目二:广告策划

《设计素描》,

单得林,辽宁美术出版社,2010.5;

《广告策划与创意》,

刘刚田,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10

7、环境设计

 

20

、英语(全省统考)

、科目一:设计素描

三、科目二:室内手绘效果图表现技法;

《设计素描》,

单得林,辽宁美术出版社,2010.5;

《室内手绘效果图快速表现技法》,

韦自立,天津大学出版社,2012.5;

8、视觉传达设计

 

5

一、英语(全省统考)

二、科目一:素描

三、科目二: 图形创意

《素描》(基础)

靳向红 张少波, 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14.10 
  《图形创意》

李雅,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4.4

注:学校于64日进行考前专业课程介绍,具体时间请咨询班主任。

附件二:

江西省高校推荐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登记表

报考学校:江西服装学院              准考证号码:                    

报考专业: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调剂):                   

考试科目:1、英语  2、科目一                 3、科目二: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贴照片处

(1寸彩照)






本人有效身份证号



















本人高考考生号



















现就读学校

所学专业

年级

学制

担任何

种职务

受奖励

情  况







本人通迅地址(在校)


邮  编


本人通迅地址(离校)


邮  编


  联系人 (在校)


电  话


手  机


  联系人(离校)


电  话


手  机


选拔

测试

成绩

英  语

必考课程

任选课程

总  分

招生专业测试名次






推荐审批情况

院系意见


就读

学校

意见


招生

学校

意见


































注:1、本表一式二份,招生学校、学生本人档案各存一份;

2、“专科综合测评情况”栏目填写格式为:测评名次/本专业人数;

3、“受奖励情况”、“特长”栏若填不下可另附纸;

4、高校英语和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情况需附加盖教务处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附件三:

2015年“专升本”报名情况汇总表

推荐学校(盖章):        学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推荐学校邮编                  推荐学校地址:

考生报名序号

考生

姓名

性别

年级

所学专业

报考专业

录检表内

学生高考考生号

身份证号码

学生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注:1、本表请用EXCEL形式填好后请加盖教务处公章。


附件四:

江西服装学院2015年“专升本”

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

 

为了确保我校“专升本”工作顺利开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一)按江西省教育厅规定,本次推荐不限定名额,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均可推荐报考。

(二)对报名考生登记造册,颁发准考证,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推荐表上的照片必须相同。

(三)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第二专业为调剂专业),为保证更有利于考生录取后的学习,在填报专业志愿时,考生应选报与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原则上不可跨学科报考。

二、命题与考试

(一)根据我校专业情况确定招生专业及相应的考试科目,并书面通知各推荐学校。同时编写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并印发给考生。

(二)临时选派命题教师,选派命题教师时应采取回避制,凡有子女或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均不能参加命题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

(三)按高考命题组织形式和要求组织命题。

(四)考试在江西省教育厅确定的时间内进行,设置标准考场,采用单人单桌,监考老师实行回避制。

(五)采取全封闭流水阅卷法,实行阅卷教师、累分人、复核人签名制。

(六)阅卷完毕后由工作人员拆封登分,实行复核制和签名制。

(七)命题、考试、阅卷、登分等环节均须在学校纪委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八)考试成绩经学校纪委监察人员签字后张榜公布。

(九)如对考试成绩有怀疑可申请查卷,经教务处长批准后按规定查卷。

三、录取

(一)按考试科目分类,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为一类(具体见招生专业及选拔考试科目表)。

(二)按类确定招生名额。

(三)各类的英语最低控制线按本类招生名额的2倍划定,且不低于省最低控制线。

(四)分别从每类达到英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按相应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专业课分高者优先。

(五)录取程序

1.按类别、按英语控线、按三科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2.张榜公布预录名单。

3.张榜公布无问题后将预录名单报江西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4.江西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教务处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本实施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五: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赣教高字[2002]85

各高等学校,省自学考试办公室:

现将《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省对毕(结业)证书格式、内容的统一规范,从2003年入学新生开始,已在校学生(含二级学院)仍按原定规定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

                                             00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

教学[2002]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高等教育法》进一步明确,高等学历教育由国家统一管理,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因此,颁发和管理学历证书是高等学校的权利和责任,对学历证书实施规范管理也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当前,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等教育办学形式日趋多样化,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规范管理,对于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高等学校的声誉以及社会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后一个时期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规范、客观写实、学校负责、政府监督。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应具有以下内容:

(一)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

(二)专业、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或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毕(结)业;

(三)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成人脱产、业余、夜大、函授、电视,网络);

(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并骑缝加盖学校钢印;

(五)学校或培养机构名称及印章,校(院)长签名;

(六)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应具有以下内容: 

(一)姓名;

(二)身份证号码;

(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

(四)专业、层次(本科、专科)、毕业;

(五)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名称和印章、主考学校或就读学校名称和印章;

(六)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三、对下列办学形式的毕(结)业证书填写要求:
  (一)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的分校、二级学院,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分校、二级学院颁发毕(结)业证书,证书中学校名称填写“××大学××分校(二级学院),并以此名称具印。如分校、二级学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校本部名义具印颁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分校(二级学院)××专业学习

(二)普通、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生(高职生)经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拔或考试录取入本科学习,其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三)列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第二学士学位班、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普通专科或高职班,其毕(结)业证书填写在我校××专业××××班学习

(四)高等学校实施初级中学毕业后五年一贯制的专科(高职)教育,其毕(结)业证书填写在我校(院)××专业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高职)学习。实行三、二分段教学的专科(高职)教育,由高等学校颁发二年制专科(高职)毕(结)业证书。  

四、对毕(结)业证书格式、内容的统一规范,从2003年入学新生开始;对已在校学生参照执行。各高等学校须向学生说明已规范的毕(结)业证书格式、内容。

五、自2003年开始,高等学校每年招生前要按以上规范要求将本校毕(结)业证书基本内容,包括办学形式、基本学习年限、分校或二级学院名称等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使广大考生对其有所了解。

六、高等学校对颁发和管理学历证书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填写、颁发毕(结)业证书。高等学校采用新的办学形式或人才培养模式需变更学历证书式样内容,须报我部审批。

七、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监督与管理,严格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对违规操作、滥发学历证书的高等学校,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

请将此通知转发至你地区各高等学校。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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