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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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着力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
标准:10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含)以上在籍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6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
对象: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一档4800元/生/年,二档3700元/生/年,三档2600元/生/年。
对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标准:3700元/生/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标准: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生/年。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学校奖助学金
润华奖学金
由学校创始人涂润华先生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积极向上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学费减免
原建档立卡、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新生,学校根据贫困程度实行相应的学费减免政策,减免标准以学校公告为准。
勤工助学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学校加大投入,挖掘勤工助学岗位帮助更多的学生。
学校评奖评优
激励勤奋努力、积极向上、争先创优,推进优良学风建设的优秀全日制本专科生。设立奖项有“学校奖学金”“爱劳动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爱体育运动奖学金”“爱卫生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班长”“大学生年度人物”“优秀毕业生”“优秀班集体”“卓越班集体”。
社会奖学金
“纺织之光”学生奖: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出资设立的奖项,奖励中国纺织行业内的特别优秀全日制本专科生,奖励标准8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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